王振中在新近出刊的《经济研究》上撰文指出:中国体制转轨期间解决毒品问题的公共政策选择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关于降低或限制毒品非法需求的政策选择。首先,对于正常人群,应实施毒品的预防教育,主要目的是使这类人群从思想上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不受毒品和吸毒人员的任何诱惑,从而一开始就远离毒品。其次,对于高危人群,应及早发现他们的吸毒行为,尽快劝其停止吸毒或劝其尽快主动去戒毒。最后,对于吸毒人群,一方面应尽快劝其实施戒毒治疗计划,以便使其尽快脱毒—康复—回归社会;另一方面则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吸毒造成的危害,防止艾滋病、性病及传染病扩散。
关于降低或限制毒品非法供应的政策选择。降低或限制毒品非法供应的政策设计包括:禁止种植、禁止贩运、禁止吸食。在降低或限制毒品供给政策方面,某些西方国家的政策和理论是十分有害的。例如,在某些西方国家,有些经济学家指出,政府不宜试图削减毒品供给数量,切断毒品与犯罪的关系。他们认为,如果吸毒者的唯一资金来源是犯罪,那么政府限制海洛因供给必然导致吸毒者的犯罪活动变本加厉,标准的经济学理论认为这种反常的后果只有通过降低海洛因的价格才能加以避免,因此政府应按正常价格向登记的吸毒者提供毒品,也就是说让登记的吸毒者自由购买毒品。有些经济学家甚至提出,吸毒者对毒品的需求缺乏弹性,而非吸毒者对毒品则具有弹性,所以可行的策略应该是允许吸毒者低价甚至免费取得毒品,而非吸毒者则需高价购买毒品,英国曾经实行了这种政策。我认为,这不是什么禁毒政策,而是对毒品放任自流,这对禁毒事业损害极大。
关于国际合作,帮助“毒源国”实行毒品替代种植的公共政策选择。通过对毒源国的长期考察,我认为,有必要实行国际合作,帮助毒源国实行毒品替代种植。从国际禁毒经验来看,要想在产毒地区有效地实施替代种植计划,三个环节缺一不可,这就是修路、产品市场销售和国际援助。由于产毒地区的地理位置相当隐蔽,交通不便,因此修路成本很高;而替代种植的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也需要专门培训,这两个环节要完善都需要资金,因此结论是,得不到国际的资金援助,禁毒是不会成功的。